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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端所陳事項本部至表重視,依行政程序法第一七三條規定:陳情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,得不予處理。為維持醫院純淨、嚴防不法暨改進各項不合情理事項發生,提升國軍醫院服務品質,本院處理原則,將台端所陳事項轉請業管單位參處改進;惟因來函未提及台端服務單位等詳細資料,故無從查處改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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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次:74,226更新日期:112-08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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