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心障礙鑑定申請流程:病人或家屬備齊相關證件(近3個月內一吋半身照片3張、身份證影本與印章),至戶籍地公所領取空白身心障礙鑑定表→掛號本院門診鑑定相關科別後由本人持鑑定表來醫院鑑定→第一階段:先由各專科醫院進行鑑定(b.s碼)→第二階段:再依安排進行功能鑑定(d.e碼)→醫院鑑定流程完成後,本院函文寄送鑑定表至各縣市衛生局辦理書面審核→將續由社會局核發及通知。
- 本院掛號方式
1.人工預約掛號專線 :(07)6259595
2.網路掛號:https://reg.814.mnd.gov.tw/
3.現場掛號
聯絡資訊
07-6250919 轉分機2080
身心障礙鑑定業務承辦人
瀏覽人次:686更新日期:113-07-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