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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招募

114年度復健科物理治療師儲備招聘簡章

發佈單位: Webmanager 發佈日期: 114年07月23日

國軍左營總醫院岡山分院

114年度復健科物理治療師儲備招聘簡章

 

一、職稱:雇二等物理治療師

二、主要工作內容:

(一)成人/小兒物理治療/早期療育聯合評估/電子病歷表單登錄
(二)新制身心障礙/輔具評估
(三)急性後期整合照護(PAC)/出院服務團隊物理治療評估
(四)衛生教育/協助評鑑資料整備

(五)評鑑資料整備/行政庶務/長官臨時交辦事項

三、應考資格:大專以上畢業,具備物理治療師證照,具工作經驗尤佳

四、薪資:起薪3萬6,970元/每月醫勤獎助金約8000元(視績效而定),其他獎金另計。

五、公告及報名截止時間:悉依本院聘雇人員招考實施計畫辦理,並持續辦理儲備招聘,至職缺遞補額滿止。

六、報名應檢附資料:

(一)履歷表、學歷(畢業證書)、物理治療師證書。

(二)相關證照或工作服務證明(無則免附)。

(三)以上彙整資料以電子郵件完成報名(逾期視同未完成報名)。

電子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
(請以PDF電子檔寄送,主旨請寫上職缺名稱及姓名)

七、考試項目:筆試、口試。

八、錄取標準:

(一)筆試、口試,均以60分為及格標準,按筆試、口試2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,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(惟應考人員均不適當,本院得從缺),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。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,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,實施遞補。

(二)凡筆試或口試,其中一項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,不予計算總成績。

(三)具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辦理進用:

1.犯內亂、外患、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礙風化罪章、賭博罪章、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、貪汙治罪條例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。

2.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經有罪判決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、勒戒及強制戒治支裁定,或受行政裁罰確定。

3.受「監護宣告」及「輔助宣告」,尚未撤銷。

4.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。

瀏覽人次:527更新日期:114-11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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