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民診處
113年第1次雇一等秘書儲備招聘簡章
一、職稱:雇一等秘書
(一)協助民診行政庶務(公文、費用結報)工作
(二)每月EIS資料彙整及上傳
(三)每月醫勤獎助金計算及統籌獎勵金彙整發放。
(四)協助每週院務會議各科績效統計及異常下鑽。
(五)協助每月經管會指標藍圖資料彙整及下鑽
(六)協助每月軍醫局軍醫業務會報五大成本異常下鑽
(七)協助每季總院經管會議及軍醫局經管會議報告數據下鑽
(八)長官臨時交辦任務
二、應考資格:
(一)專科以上學歷
(二)具醫院行政工作經驗、民診管理經驗為佳
(三)具文書處理技能(word /excel (含常見函數運用)/ PPT簡報製作)
三、薪資待遇(年薪約53-55萬):
(一)起薪32,720元(配合政策調薪,每年晉級調薪,上限12級)
(二)特休獎金:1,600元/天(依勞基法特休天數核領,上限10天16,000元)
(三)年終獎金:月薪1.5個月
(四)醫勤獎助金: 每月獎金約7,500-10,000元(每月核算核發)。
五、公告及報名截止時間:悉依本院聘雇人員招考實施計畫辦理,並持續辦理儲備招聘,至職缺遞補額滿止。
六、報名應檢附資料:
(一)履歷表
(二)學歷(畢業證書)
(三)相關證照或相關服務證明(無則免附)
以上彙整資料以PDF檔寄送電子郵件完成報名。電子信箱:[email protected](信件主旨請標上應徵職缺名稱及姓名)
七、考試項目:筆試、口試。
八、錄取標準:
(一)筆試、口試,均以60分為及格標準,按筆試、口試2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,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(惟應考人員均不適當,本院得從缺),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。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,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,實施遞補。
(二)凡筆試或口試,其中一項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,不予計算總成績。
(三)具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辦理進用:
1.犯內亂、外患、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礙風化罪章、賭博罪章、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、貪汙治罪條例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。
2.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經有罪判決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、勒戒及強制戒治支裁定,或受行政裁罰確定。
3.受「監護宣告」及「輔助宣告」,尚未撤銷。
4.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。
5.違反國籍法規定者。
6.為前項不得進用之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