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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招募

113年第1次申報組書記員儲備招聘簡章

發佈單位: Webmanager 發佈日期: 113年08月27日

一、職稱:書記員

二、工作內容:
(一)辦理病人搭伙/停伙/轉床/住院費用結算及出院手續/退費及押金/福保/職傷伙食費申請等相關事宜。
(二)申報資料與電腦核對及修改等相關事宜。
(三)申報專案及健保局回函/職傷單寄送等相關事宜。
(四)病歷順序排列、報告歸檔/登記/遞送病歷室/病歷歸檔。
(五)通知PA 醫師屆期病歷報告完成相關事宜/手術醫令上傳等相關事宜。
(六)其他書記職務代理及長官交辦事項。

三、應考資格:

(一)專科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。

(二)如具護理師(護士)證書/健保技術員證照或具相關申報經驗尤佳(以上無則免附)。

四、薪資待遇:
(一)起薪28,822元及醫勤獎助金約6,000-7,000元(每月核算核發)。
(二)特休假獎金:1,600元/天(依勞基法核算特休天數核領,上限10天16,000元)
(三)年終獎金:月薪×1.5個月

五、公告及報名截止時間:悉依本院聘雇人員招考實施計畫辦理,並持續辦理儲備招聘,至職缺遞補額滿止。

六、報名應檢附資料:
(一)履歷表
(二)學歷(畢業證書)
(三)護理師證照/健保技術證/相關服務證明(無則免)

以上彙整資料以PDF檔寄送電子郵件完成報名。電子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(信件主旨請標上應徵職缺名稱及姓名)

七、考試項目:筆試、口試。

八、錄取標準:

(一)筆試、口試,均以60分為及格標準,按筆試、口試2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,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(惟應考人員均不適當,本院得從缺),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。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,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,實施遞補。

(二)凡筆試或口試,其中一項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,不予計算總成績。

(三)具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辦理進用:

1.犯內亂、外患、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礙風化罪章、賭博罪章、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、貪汙治罪條例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。

2.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經有罪判決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、勒戒及強制戒治支裁定,或受行政裁罰確定。

3.受「監護宣告」及「輔助宣告」,尚未撤銷。

4.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。

5.違反國籍法規定者。

6.為前項不得進用之人員。

瀏覽人次:343更新日期:113-08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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