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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2月8日起至113年2月14日止,共計7天。 考量民眾回診需要及避免用藥中斷,對於原本預定於春節假期期間回診之民眾,或連續處方箋之迄日介於春節期間者,可提前至春節前10天,即113年1月29日(含)起回診或預領下個月(次)用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