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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招募

112年第5次檢驗科醫檢師儲備招聘簡章

發佈單位: Webmanager 發佈日期: 112年12月07日

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

112年醫事檢驗科第5次檢驗師儲備招聘簡章

一、職稱:檢驗師

二、工作內容:

(一)各項任務及臨床醫事檢驗相關作業

(二)配合醫院評鑑或上級督導輔訪等資料之行政作業整備

(三)配合院方及主管臨時交辦事項

三、應考資格:

(一)大專以上畢業

(二)具醫事檢驗師證書

(三)具足夠教育學分請領執業執照

四、薪資待遇:起薪3萬5,870元,每月加班費平均5000-10000元

(一)夜班津貼:大夜班1班核醫勤獎助金1點(約300元),按實務排班計算。

(二)特休假獎金:1,143元/天(依勞基法核算特休天數核領,上限14天16,000元)

(三)年終獎金:月薪×1.5個月

(四)醫勤獎助金: 平均每月獎金約7000元(每月核算,三節發放)

五、公告及報名截止時間:悉依本院聘雇人員招考實施計畫辦理,職缺遞補止。

六、報名應檢附資料:

(一)履歷表、學歷(畢業證書)、檢驗師證書。

(二)相關證照或工作服務證明(影本,無則免附)。

(三)以上彙整資料請以電子郵件完成報名

電子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
(請以PDF電子檔寄送/主旨為應徵職缺及姓名)

七、考試項目:筆試、口試。

八、錄取標準:

(一)筆試、口試,均以60分為及格標準,按筆試、口試2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,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(惟應考人員均不適當,本院得從缺),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。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,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,實施遞補。

(二)凡筆試或口試,其中一項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,不予計算總成績。

(三)具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辦理進用:

1.曾涉犯有內亂、外患、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礙風化罪章、賭博罪章、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、貪汙治罪條例、性侵害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列之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尚未節案者。

2.曾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經有罪判決確定者。

3.受「監護宣告」及「輔助宣告」,尚未撤銷者。

4.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。

5.違反國籍法規定者。

瀏覽人次:553更新日期:112-12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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