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軍左營總醫院岡山分院醫務行政室
第1次資訊醫務員儲備招聘簡章
一、職稱:資訊醫務員
二、工作內容:
(一)主責人資系統導入維護/配合系統廠商維護及使用教育訓練
(二)人員識別證/醫事人員執業證製作
(三)行政庶務(例行性結報案/印章、鑰匙、名片委商製作/文具請領)
(六)每月值勤人員班表排定及夜班費結報
(七)圖書室及行政會議室管理維護
(八)長官交辦業務
三、應考資格:
(一)大學(含)以上資訊相關科系畢業。
(二) 須具丙級電腦軟體設計技術士或丙級電腦軟體應用技術士
(三)曾實際從事資訊專長工作2年(含)以上,具人力資源管理或相關工作經驗尤佳。
四、薪資獎金待遇:每月含獎金3萬2,000元起(年終獎金及休假補助費另計)。
五、公告及報名截止時間:悉依本院聘雇人員招考實施計畫辦理,視徵才狀況安排通知面試。
六、報名應檢附資料(經本院初審條件符合資格者,始通知參加面試):
(一)履歷表/學歷(畢業證書)/技術士證照
(二)相關經驗之服務證明(無則免)。
彙整資料以電子郵件完成報名【電子信箱:[email protected]】
(以PDF電子檔寄送,主旨請標上應徵職缺名稱及姓名)
七、考試項目:筆試、口試。
八、錄取標準:
(一)筆試、口試,均以60分為及格標準,按筆試、口試2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,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(惟應考人員均不適當,本院得從缺),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。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,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,實施遞補。
(二)凡筆試或口試,其中一項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,不予計算總成績。
(三)具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辦理進用:
1.犯內亂、外患、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礙風化罪章、賭博罪章、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、貪汙治罪條例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。
2.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經有罪判決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、勒戒及強制戒治支裁定,或受行政裁罰確定。
3.受「監護宣告」及「輔助宣告」,尚未撤銷。
4.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。
5.違反國籍法規定者。
6.為前項不得進用之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