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社區醫學中心
113年第1次居家護理師儲備招聘簡章
一、職稱:雇二等居家護理師
二、工作內容:
(一)執行居家整合醫療 S1、S2及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(HAH) 之業務執行。
(二)個案管理(包含完整的評估護理計劃及記錄、協調個案所需之相關服務、協助個案家訪後之醫療需求)。
(三)配合長照2.0居家專業服務項目之執行。
(四)衛材管理(每月之盤點、有效期限確認、與藥庫聯繫等。
(五)健保局每月費用申報作業。
(六)參與衛生局之策略聯盟成長營。
(七)行政工作(書信文件等傳遞)。
(八)主管交辦事項。
三、應考資格:
(一)大專以上畢業
(二)具護理師證書
(三)已接受過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共同課程培訓計畫—Level I、II、III 或完成健保署「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」共同課程教育訓練者優先考量錄用
(四)具身心障礙手冊可
四、薪資:起薪3萬5,870元(另有每月獎助金及1.5個月年終獎金)。
五、公告及報名截止時間:
(一)報名期限:113年7月23日至113年8月2日下午5時止。
(二)面試日期:113年8月8日下午1330時舉行(如有異動另行通知)。
六、報名應檢附資料(經本院初審條件符合資格者,通知參加面試):
(一)履歷表
(二)學歷(畢業證書)/護理師證書/相關受訓證明/服務證明(無則免)。
以上彙整資料於113年8月2日下午5時前,以電子郵件完成報名。
電子信箱:[email protected]
(請以PDF電子檔寄送,主旨請標上應徵職缺名稱及姓名)
七、考試項目:筆試、口試。
八、錄取標準:
(一)筆試、口試,均以60分為及格標準,按筆試、口試2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,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(惟應考人員均不適當,本院得從缺),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。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,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,實施遞補。
(二)凡筆試或口試,其中一項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,不予計算總成績。
(三)具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辦理進用:
1.犯內亂、外患、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礙風化罪章、賭博罪章、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、貪汙治罪條例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。
2.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經有罪判決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、勒戒及強制戒治支裁定,或受行政裁罰確定。
3.受「監護宣告」及「輔助宣告」,尚未撤銷。
4.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。
5.違反國籍法規定者。
6.為前項不得進用之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