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醫務行政室
113年第1次醫務員儲備招聘簡章
一、職稱:醫務員(持身障手冊可)
二、工作內容:
(一)人資系統導入及維護
(二)各項值勤人員班表排定/夜班費結報案
(三)每月例行性結報案(含影印機租賃/醫療被服洗滌/大樓清潔/第四台公播費/氣體燃料費)/住院盥洗包/報紙訂購(閱)結報
(四)各科室印章/鎖匙/名片卡等委商製作請購結報
(五)醫事人員執業識別證製作
(六)行政文具用品申領
(七)圖書室及行政會議室管理維護
(八)辦公室行政庶務及長官交辦業務
三、應考資格:
(一)大專以上(或同等學力)畢業
(二)須具資訊專長、擅資訊系統操作或具相關工作經驗尤佳
(三)持身心障礙手冊可
四、薪資:起薪2萬8,562元(另有每月獎助金及年終獎金1.5個月)。
五、公告及報名截止時間:
(一)報名期限:113年7月22日至113年8月2日下午5時止。
(二)面試日期:113年8月9日上午9時舉行(如有異動另行通知)。
六、報名應檢附資料(經本院初審條件符合資格者,通知參加面試):
(一)履歷表
(二)學歷(畢業證書)/相關服務證明或證書(無則免附)。
以上彙整資料於113年8月2日下午5時前,以PDF檔傳送電子郵件完成報名。
電子信箱:[email protected]
(請以PDF電子檔寄送,主旨請標上應徵職缺名稱及姓名)
七、考試項目:筆試、口試。
八、錄取標準:
(一)筆試、口試,均以60分為及格標準,按筆試、口試2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,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(惟應考人員均不適當,本院得從缺),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。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,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,實施遞補。
(二)凡筆試或口試,其中一項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,不予計算總成績。
(三)具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辦理進用:
1.犯內亂、外患、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礙風化罪章、賭博罪章、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、貪汙治罪條例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。
2.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經有罪判決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、勒戒及強制戒治支裁定,或受行政裁罰確定。
3.受「監護宣告」及「輔助宣告」,尚未撤銷。
4.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。
5.違反國籍法規定者。
6.為前項不得進用之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