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
113年第1次放射科放射師(替代人力)儲備招聘簡章
一、職稱:放射師(替代人力,相關薪資權益均比照正職人員)
替代期間:113年8月12日迄114年2月29日止。
二、工作內容:
(一)一般放射診斷攝影/特殊檢查攝影/電腦斷層掃描儀檢查操作。
(二)急救室、加護病房之移動式X光機操作與攝影。
(三)操作放射管理系統之報到檢查作業
(四)CR讀片機操作/上傳放射檢查影像至PACS系統。
(五)負責PACS工作站錄製檢查影像光碟作業。
(六)CT檢查與特殊攝影檢查之排程作業。
(七)講解造影劑副作用與檢查同意書之填寫。
(八)CT機器要做電腦主機的重開機以及CT執行WARM UP作業。
(九)長官臨時交代待辦事項。
三、應考資格:大專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,具備放射師證照。
四、薪資待遇:起薪4萬943元(其他各項獎金另計)。
五、公告及報名截止時間:
(一)報名期限:113年5月30日至113年6月6日下午5時止。
(二)面試招考日期:113年6月12日下午2時舉行。
六、報名應檢附資料:
(一)履歷表、學歷(畢業證書)、放射師證書。
(二)相關證照或工作服務證明(影本,無則免附)。
(三)以上彙整資料以電子郵件完成報名,信箱:[email protected]
(請以PDF電子檔寄送,主旨請寫上應徵職缺名稱及姓名)。
(四)傳真:07-6256956(經本院初審條件符合資格者,通知參加面試)
七、考試項目:筆試、口試。
八、錄取標準:
(一)筆試、口試,均以60分為及格標準,按筆試、口試2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,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(惟應考人員均不適當,本院得從缺),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。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,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,實施遞補。
(二)凡筆試或口試,其中一項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,不予計算總成績。
(三)具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辦理進用:
1.曾涉犯有內亂、外患、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礙風化罪章、賭博罪章、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、貪汙治罪條例、性侵害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列之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尚未節案者。
2.曾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經有罪判決確定者。
3.受「監護宣告」及「輔助宣告」,尚未撤銷者。
4.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。
5.違反國籍法規定者。